主要职责
主要职责
(一)坚持党的领导,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强化对侨界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,开展侨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。
(二)开展对归侨侨眷、基层侨联组织和海外华侨、华人及其社团(包括港澳台地区)的联系、团结、联谊工作。
(三)反映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诉求,为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。
(四)为归侨、侨眷举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投资、科技交流提供服务。
(五)宣传归侨、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。积极支持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开展有关文化学术交流。
(六)组织实施归侨、侨眷代表大会、委员会的决议、决定,配合有关部门推荐侨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人选。
(七)组织和开展我市民间对外友好交流工作,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、社会团体和各界友好人士发展友好合作关系,促进人文交流。
(八)开展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、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活动,邀请有关国外团组来我市参观访问,全方位展示我市对外开放形象。
(九)发挥桥梁作用,推进全市与国外地方政府、国际友好组织的交流合作,建立友好关系、推进友好城市建设。配合有关部门(单位)开展对外经济、科技、文化合作和智力引进、人才交流。
(十)指导全市侨联工作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。
(十一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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